王圣美治字学
分类:卷十四 艺文一 浏览量:
【原文】
王圣美治字学①,演其义以为“右文”。古之字书,皆从左文。凡字,其类在左,其义在右。如木类,其左皆从木。所谓“右文”者,如戋,小也,水之小者曰浅,金之小者曰钱,歹之小者曰残,贝之小者曰贱。如此之类,皆以“戋”为义也。
【注释】
①王圣美:王子韶,字圣美,今山西人,官至秘书监。
【翻译】
王圣美研究文字学,在推演文字义类的基础上提出了“右文说”。古时候的字书,都是从的“左文(从文字的左偏旁归类)”。但凡一个字,其左边结构表示类别,右边结构表示意义。比如木类别的字,其左边结构都是从的木字旁。所说的“右文”,比如戋字,是小的意思,所以水之小者写为浅,金之小者写作钱,歹之小者写作残,贝之小者写作贱。诸如此类的字,都是以右边的“戋”字为其字面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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